等待期生病,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模糊的概念,要根据身体的异常程度来看。而且不同的保险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我们逐一看一下:
先说最常见的情况,虚拟了一个案例,A同学符合健康告知的要求,刚刚投保了重疾险,还处于180天的等待期之内:
1 个月后:急性阑尾炎住院手术 2 个月后:体检查出乙肝病毒携带
从务实的角度来看,上述2种情况,对A同学购买的重疾险是没有影响的,只要在投保的时候符合健康告知就可以。
对于等待期感冒、发烧和拉肚子,或者查出单次可治愈的疾病,都是没有问题的,对重疾险理赔也没影响。
等待期确诊轻症,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保险是不赔的。虽然轻症无法获得赔付,但是不同的产品仍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各家公司差异还是比较大,比如:
确诊轻症,合同结束:很多产品都是确诊轻症后,轻症重疾责任终止,会退还所交保费; 确诊轻症,合同继续:虽然等待期确诊轻症,无法获得理赔,但是合同并不结束,重疾责任继续。
有些重疾险轻症是采用附加合同,所以这类产品轻症合同结束了,但是并不影响重疾合同继续。
所以从产品选择来讲,等待期确诊轻症合同继续,这种产品设计肯定是最好的,但是由于等待期时间本来就不长,在选择产品时,这点是否为选择产品时的重点,需要大家结合自己的需求和偏好来做决定。
如果等待期罹患重疾,那么重疾险肯定是没办法获得赔付的,这点毋庸置疑。绝大部分重疾险等待期确诊重疾,都是合同结束。
但是也有极个别产品,合同中没有确切写明等待期出险合同是否结束,所以这种情况会存在一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