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险是指面向城乡居民家庭,以其住宅及存放在固定场所的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险种。凡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坐落于保单列明的地址的房屋内的财产,均可在约定范围向险企投保家财险。有人将自家同一财产向多家险企投保,以为出事可获更多赔偿,这就是“重复投保”。与重复投保同为“无用功”的,还有“超额投保”。家财险以赔偿被保险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为目的,一旦财产出险,各家保险公司将分摊其损失,被保险人不会获得超额赔款。另外,家财险遵循补偿性原则。如果财产的实际损失超过保额,最多只能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若实际损失少于保险金额,则按实损赔偿。由此,投保人在确定保险金额时,不要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多交的保费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切莫重复或超额投保。室内财产盗抢险和现金首饰防盗险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有投保人以为,既然现金和首饰都放在家中,只要附加室内财产盗抢险即可安枕无忧。室内财产盗抢险的责任范围是因遭受盗抢而丢失的室内财物,包括家用电器、服装、家具等,最高保额在10万元左右。但此附加险并不包括现金和首饰,其只能通过附加现金首饰防盗险来专门应对。在购买家财险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选择室内财产盗抢险、现金首饰防盗险等附加险来扩大保障范围,一旦在保险地址室内的现金和事先约定的金银珠宝被盗抢,都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按照保险条款约定,倘无人居住(一般为连续15天)就可视为财物无人看管状态。这是很多投保人忽略的重要事项,所以务必要引起注意,投保时也要看清保险条款,以免遭窃后无法获赔,导致不必要的理赔纠纷。有些消费者以为,只要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别说家内财物,就连所住的房子有啥意外状况,同样能得到赔付。这显然将家财险和房屋保险混淆了。看看两个的对比表了解两种保险的细节差别吧!以为自己的财产已经投保了财产保险,发生任何问题都将由保险公司对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自己就不需要对投保财产履行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