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开封中支与5月18号利用内勤大早会再次组织学习并研讨了此通知精神。
通知分别从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监管部门职责分工、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及其他规定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中支内勤员工在学习完通知精神后组成研讨小组针对相关部分进行研讨。其中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这三点研讨最为激烈。
中支总经理于红利,副总经理冯帅也全程参加了学习及研讨,并且于总对于此次学习内容做出了更深层面的要求。于总指出:在监管形势日趋严峻的当前,我们不但要学习好各项监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更要把学习到的内容运用到日常工作及社交平台中去,不但要合规经营,更要对于合规进行多方位的宣传,关注自身的同时,关注行业,这样才能快速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开封中支也将一如既往的做好金融营销宣传工作,把通知的精神落实到所有部门及外勤队伍,为社会营造优良的金融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