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我公司柜面值班人员接待了一位杜阿姨来公司交费,其名下的三张保单即将进入交费期,但是原本在公司账户中留的银行卡卡中无钱,就带着自己退休工资的银行卡到公司交费,当时因pose机暂停使用。这可愁坏了杜阿姨。杜阿姨的家距离公司较远,行动也不太方便,儿女在外地工作,自己也没有智能手机,希望公司同事能带着她到银行协助办理一下转账。
经过沟通了解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以后交费方便,将杜阿姨名下的三份保单办理银行卡变更,以后就不用为交费发愁,工资卡中有钱即可,考虑到是周末同时杜阿姨的手机为老年宝,工作人员详细讲解随信通功能,需要杜阿姨人脸识别配合即可。杜阿姨满意的连连点头:谢谢,谢谢,你可帮了我一个大忙了。
二、【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已发得到保护的权利。
上述案例:杜阿姨因保单无法正常划账,我公司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并没有因客观存在的问题而拒绝杜阿姨的需求,也没有因为年龄较大而让客户回去等消息,而是详细了解客户情况耐心指导协助处理,让客户充分享受尊重权。
三、【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金融机构不能因为客户的年龄、性别等给予歧视,而是要充分考虑客户需求让消费者充分享有受尊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