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麻城支公司理赔调查人员及时深入开展调查,不放过细微的细节,成功识破一起先出事后投保的骗赔事件,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金额虽小,但充分体现了理赔调查人员的责任心和丰富的查案经验。
2015年4月2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麻城支公司接到被保险人曹某报案称:他于2014年3月5日在公司购买了一份吉祥卡(B)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障36000元,意外医疗保险保障5000元,2014年3月7日因意外骨折在湖北省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52480.25元,而且伤残并截瘫,要求公司按保险保障金额足额进行赔付。
接到报案后,该公司理赔调查人员李振文、胡兴权两人当天及时赶到被保险人曹某家中,面见了被保险人,了解出险的详细经过。据被保险人曹某讲:2014年3月7日,他在本垸一农民自建房屋中从事建筑工作时因漂板断裂,从3米高处掉下来,造成腰椎部骨折,急送麻城市人民医院,因病情危重就直接转到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现在已经取了钢板,在家休息,当即还提供了湖北省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病历显示住院时间为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24日,出院诊断为T12部骨折并截瘫。随后,调查人员找到了自建房屋的屋主,了解曹某出事的详细经过,问到出险具体时间时,屋主回答模糊不清。因该案的出险时间与保单生效时间间隔很短,疑点较大,调查人员随即调整调查思路,通过分析认为被保险人摔伤严重,正常情况下一定会先在本地医院抢救,再根据病情才转往武汉大医院治疗。于是调查人员决定先到麻城市内各大医院及120急救中心排查曹某的急救记录。经过深入细致排查发现,曹某在2014年3月4至3月7日因T12骨折、截瘫在人民医院住院3天的住院抢救记录,还提取到被保险人在麻城市新农合的报销记录。在基本确定被保险人提供资料不全、隐瞒初始资料申请理赔的信息后,公司调查人员向曹某讲明所掌握的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向曹某讲了理赔政策,以及欺诈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攻心政策下,曹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自动放弃本次理赔申请意愿,并表示不再要求保险公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