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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行业培训展开

    12月18日至1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举办“《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及保险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的举办标志着《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的行业培训全面铺开。

    《解释三》起草小组和最高法民二庭有关负责人、基层法院保险案件审判专家以及知名仲裁员和律师从《解释三》制定的背景、目的,《解释三》条文的理解与应用,诉讼审判实务中对《解释三》的把握和理解等多个角度为学员进行授课。

    “《解释三》的公布施行是保险法制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是最高法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主要手段,是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当事人纠纷,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的基本依据。”在谈到《解释三》的制定对保险行业的重要意义时,最高法民二庭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最高法民二庭与中保协先后组织多场专题研讨会,对《解释三》内容逐条进行论证,提出行业意见,并组织行业力量对正在制定中的《解释四》开展前期调研,为保险法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了很大帮助。

    该负责人认为,司法解释的制定需要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不久前,中保协通过组织纪念《保险法》公布施行20周年、表彰“纪念保险法公布施行20周年优秀征文大赛”的获奖者、宣布成立“中国保险法研究中心”等一系列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20年来保险法制建设的成果,为提升行业保险法基础理论研究和保险法司法解释制定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

    “最高法民二庭和中保协将在保险法司法解释制定、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等领域进行务实合作,共同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该负责人说。

    来自公司和地方协会的2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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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628  更新时间:2015-12-22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