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和公立医院 将共享医疗数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傅卫8月6日在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业保险公司与公立医院共享医疗数据应该属于今后医改的一个方向。

“医疗信息化的推进,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消除信息和数据的孤岛,要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傅卫说。

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商业保险机构要真正把大病保险做好,确实需要比较全面客观的数据。

据了解,商业保险公司在产品研发、简化理赔、医疗风险管控等阶段都离不开大量的数据支持,但现实中却存在社保部门、公立医院对医疗数据垄断的问题。

对于医疗数据与保险公司共享,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告诉记者:“只有数据衔接了,才能够真正方便保险公司服务参保人员,经办各种手续,甚至进一步实现异地结算,所以我想这件事情应该很快会提上议程。”

傅卫也谈到,商业保险公司在不少地方经办大病保险、新农合等业务,已经实现了数据共享,实践中也在不断推进,所以说数据共享方向是没有问题的。

江苏省无锡市社保中心医保监督部部长王海阳对记者说,无锡市医保监控的业务与大病保险业务由承办大病保险的保险公司合署经办,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可通过数据分析,监控到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医疗行为。

至于商业保险机构获知所有大病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后会否导致信息滥用的问题,袁序成回应说,信息保护非常关键,包括人社部、卫计委、社会各界都特别关注投保人信息的安全和保护问题。《意见》里也明确提出要加大信息保护的力度,对违反有关信息安全要求的,要严厉进行处罚。保监会下一步在加强监管过程中,要把保护投保人信息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管制度,确保投保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