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让“扶不扶”不再成疑问

日前,一则“淮南女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的新闻再次将“扶老人”的话题翻出。此案中双方不仅各执一词,还在网上征集证人口供,剧情几经反转,僵持了十多天。9月21日,经过警方调查取证,最终认定为一起交通事故,其中女大学生担主要责任。

近几年,诸如老人自己摔倒讹诈搀扶者,倒在地上的老人无人敢扶,或是撞倒老人后反称其讹诈自己等五花八门的“扶老人”新闻接连不断被曝出,已经形成一种社会话题。

尽管“彭宇案”已经过去多年,但它似乎给国人内心留下了阴影,每次与“扶老人”相关的新闻一经发出总能登上热门榜。讹诈与反讹诈的“伎俩”甚至登上了2014年央视春晚的舞台。解析这类事件,有一些敏感而关键的问题,不得不问一问各方。

首先,对倒地老人而言,为什么老人要讹诈救他的人?

白岩松在新书《白说》里谈到这个话题的时候,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大部分老人没有医疗保险,医药费他扛不住。在这之前他可能行了一辈子的善,但是这一瞬间都不存在了,他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扶他起来的人。

可见,这世道并不是老人变坏,也并非坏人变老,而是基本保障的缺失,让老人无法施展善良和道德的一面。在超出承担能力的高昂医疗费面前,老人只能先选择生存。如果倒地老人有充足的医疗保险保障,他完全不必牺牲自己的良心,将责任推给搀扶他的人。

其次,为什么路人看到摔倒老人不敢搀扶?

就在9月19日,郑州一名老人满脸流血倒在地上,现场路人竟然先用手机拍照“取证”并表示可以互相作证后,才将老人扶起。这一幕有些滑稽,因为人们看过太多讹诈的新闻,已经被塑造的敏感而机智。

试想如果我们的公众责任保险比较健全,公共场所内个体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致害人承担,公众在公共场所还会担心莫须有的责任吗?还会生出“扶人有风险,行善需谨慎”这样的怪象吗?

再次,果真撞倒了老人,为什么要反咬一口说自己被讹诈?

这是因为人与人相撞后应该如何定责,尚无相关的规范。目前的几个较大案例都需要公安机关立案、法院审理。如果撞倒老人的案件能放在制度框架内,何种事故对应何种赔偿,责任明确,公开公正,就没必要互相抵赖,争得面红耳赤。

化解民事纠纷,除了监控录像,还要大力发挥保险的作用。国务院发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中在关于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方面,已经提出要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诸如“扶老人”一类的民事责任纠纷中,保险保障的不仅仅是损失,更多的是保卫人们的道德尊严。

当人们都享有基本保障时,出于生存本能的争执就被规避了;当社会在制度的框架下运行,难以确定的责任就被厘清了;当纠纷以双方都认可的方式处理,人们就会更多的展现友善的一面。让“扶不扶”不再成为一个疑问,保险能做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