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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礼八一建军节】军民融合保险专题之三: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发挥保险的积极作用

    建军91周年

    八一建军节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2018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91年纪念日。中国保险学会向所有中国军人致敬,推出军民融合保险专题。祝“最可爱的人”八一建军节快乐!

    军民融合发展中发挥保险的积极作用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信用增信、资金融通等功能,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是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突出表现为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在“推动全面创新,发展军民融合”的新形势下,如何在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发挥保险的积极作用,是保险业和保险从业者需要深思的一个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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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是保险业发展的一个有利契机。

    2017年我国保险深度(保险费占GDP 的比例)是4.42%,较上年增加0.26个百分点,而国际的平均水平是10%;保险密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保险费)是407美元,虽然较1980年增加了5600余倍,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发展空间还有6-11倍;差距显而易见。在“军转民、民参军”的大趋势下,保险可以开发出更多更适宜军民融合发展的产品。借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东风,与时俱进,提高整个行业效率,是保险业大发展的一个有利契机。


    保险为军民融合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同时,军民融合的发展又促进了保险的创新进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伟大时刻,两者相互交融,必将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出军民融合发展的崭新局面。


    军民融合的发展如火如荼,但前进的道路一定不会是一片坦途。大型军民融合企业要求的风险精准管理,中小军民融合企业渴望的融资促发展,军工科研院所对接纳商业保险化解风险持谨慎态度,政府主管部门对军民融合企业发展的风险保障政策缺失,都是制约军民融合保险发展的一块块绊脚石。面对困难,军民融合保险支公司不会退缩,更不会停滞不前,我们必将用更大的决心和毅力,在军民融合保险发展道路上踏实走好每一步,为军民融合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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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民融合发展促使保险产业升级。

    经调研发现,军民融合企业普遍要求保险须具备便捷性、保密性和融资性这很多特性,在传统保险上是难以看到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传统企业发生了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的正常理赔流程应该是现场查勘--审查企业财务报表确定损失金额--赔付;而现在部分军民融合企业出于保密的要求,无法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更不能允许保险公司核查财务报表,此时就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从应对军民融合企业的要求出发,保险公司就必须进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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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为军民融合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军民融合企业多为知识密集型产业,除去少量传统的军工企业,大部分“民参军”的军民融合企业具有“轻资产,重研发,强专业,靠人才”等特征。这种企业一般都很少或几乎没有固定资产,以科技研发为主,在某个专业领域依靠具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资金链的断裂和专业人才发生意外往往就会给此类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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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122  更新时间:2018-07-30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