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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情况及带来的机遇

    今年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在扩大开放方面,中国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习主席强调,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推动开放举措

    随后,中国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开放措施落地。

    一是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确保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重大措施落地,鼓励保险业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二是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

    三是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近期,中英合资的韦莱保险经纪公司成为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

     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发展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发展水平较低,其业务优势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2017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分别达到36581.01亿元和167489.37亿元。其中,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140.06亿元,同比增长35.7%;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3.33%。截至2017年底,我国保险机构有228家。其中,外资保险业营业性机构71家。由数据可以看出,2017年外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较快,但与我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相比仍然较少,仅占我国保费收入的5.85%,占总资产份额的6.71%。


    外资保险机构在寿险市场所占份额较财险市场份额高。2017年,外资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206.39亿元,占财险市场份额1.96%。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933.66亿元,占寿险市场份额7.43%。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外资保险公司相对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上,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相对较高,分别为14.65%、15.22%、8.91%和10.46%。

    加快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

    一、有利于保险业更好的利用境内外资源和市场,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保险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有利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有利于为我国金融机构境外发展创造更加有力的政策环境。国外发达经济体对外资金融机构很少设有数量化的准入限制,部分国家因其机构在华受到限制而对中资机构准入采取严格对等措施,因此,对外开放有利于为我国保险机构“走出去”创造更加有力的政策环境


    三、有利于“以外促内”,促进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利用其先进经验、成熟技术和全球资源,参与到国内保险业的发展与竞争中,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机构在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有利于优化保险市场结构、推动保险创新,形成中外资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五、有利于促进保险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快保险业对外开放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高保险人才的国际化水平。

    对外开放过程中,监管把握的三个原则

    一是要把握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平衡的原则,完善监管规章及配套制度建设。对外开放不是毫无管理、敞开大门,而是以配套机制和制度建设来取代数量性的限制。


    二是坚持稳妥有序、平等互利。对外开放不是“一刀切”,也要讲互利互惠。对外开放部分措施可以先试点再推开。


    三是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坚决落实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有效解决金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逐步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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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045  更新时间:2018-08-27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