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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部署下半年医改重点工作:推动商业健康险与医责险发展

          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此外,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推动医疗责任险发展等内容亦是下半年医改重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重点难点问题,勇于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抓落实、见成效,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投入保障可持续、健康事业得发展。

           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方面,《通知》提出,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考核,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此外,还提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政策,加强考核评价,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在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方面,《通知》强调,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在全国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

            在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方面,《通知》提出,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明显降低药品价格。

            此外,《通知》还对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指南、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加快推动医疗责任险发展等方面作出要求。(转自  中国保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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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150  更新时间:2018-08-30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