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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通关、后缴税” 关税保证保险在十地海关启动试点

    9月1日,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关税保证保险在上海、北京等十地海关正式启动试点,从这些地区海关进口的货物有望享受到“先通关、后缴税”的通关便利。首批参与试点的人保财险、太保产险、中银保险等险企都相继开出第一张关税保证保险的保单。


    关税保证保险作为关税税款的一种担保形式,是国际市场上比较成熟的保险产品。其投保人为进口企业,被保险人为海关,进口企业在保险期间内申报进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如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偿进口企业应缴的海关税款及其滞纳金,从而保证国家税款的安全。


    人保财险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倪宏表示,关税保证保险在海关税收担保领域为进口企业在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之外提供了新的选择。除了缩短通关时间,提高贸易效率外,该产品还能为企业降本增效,尤其是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进口产品带来了价格下降的空间。


    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化工、化纤、纺织、染整联合企业。企业涉及的进口货物属于大宗原料,在原有的业务模式下,企业每年都要准备大量流动资金实现通关。“选择关税保证保险作为通关担保,我们每半年能释放出的通关保证金可以达到1亿元左右。”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国际事务部经理赵文说。


    除了大型企业,关税保证保险还普遍适用于各类非失信的中小企业客户,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保障的覆盖面。上海海关关税处张正表示,大量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自有资产、信用等级等方面限制,相对较难获得关税担保。而关税保证保险不需要抵押、不需要银行授信,且申请较为简单便捷,保单的担保额度还能循环使用,非常符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


    据了解,为了保证关税保证保险的运营安全,提高进口通关效率,海关部门将联合保险公司进行数据系统对接,为诚信企业提供更大程度上的贸易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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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105  更新时间:2018-09-05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