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日,消费者孙女士到某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个人现金汇款业务。大堂经理经询问后得知,孙女士该笔汇款用作影视作品认筹金。后经再三询问判断孙女士很可能遇到了假借“影视众筹”名义的非法集资,最终阻止该笔款项汇出,帮助孙女士避免了资金损失。
经调查,消费者孙女士表示,经朋友介绍该影视公司宣称目前正在发行一款影视作品认筹的产品,年收益率保证不低于15%。其朋友在该公司工作并向其发送了多人购买的汇款截图,多次推荐购买。该行大堂经理十分警觉,再三追问:“影视作品拍摄是否有批件?购买认筹金是否有合同?”消费者反馈这些信息其朋友都没有说过。据此判断消费者孙女士很可能遇到了假借“影视众筹”名义的非法集资,并向孙女士提示:该家影视公司发行的认购产品可能是集资诈骗行为,告知消费者汇款一定要谨慎,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影视众筹骗局不时出现,这些骗局借助微信公众号、APP等平台,并通过包装为金融产品,伪造合同等方式,以高额的利润分红吸引人们的眼球,导致不少受害者被骗。再次提示金融消费者:许多所谓披着“高收益”外衣的“众筹”项目,实际上很可能是非法集资诈骗。对于各种所谓的投资项目,必须详细了解,谨慎选择,切不可轻信任何不劳而获的“低风险、高收益“项目,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