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一定会被拒保吗?
发布时间: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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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于2018年3月1日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投保时告知“慢性肝炎,肝功能、B超正常”,并提供单位体检报告。保险公司核保后决定加费100%。2019年12月2日,王女士患“肝癌”,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后,未发现投保前其他就诊病史,正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随着大家对保险了解的深入,购买保险分担风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很多有病史的客户也希望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障。大家会有顾虑,“带病投保”就一定会拒保吗?“带病投保”是否真的会“损害”客户的利益?对于“带病投保”,投保的险种不同,保险责任不同,根据该“病”所做出的核保结论也不同,此过程称为“核保”。核保结论一般分为以下五种:客户将病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过审核,认定该病史对本份保单的承保影响不大,决定以标准体正常承保。举例:客户有阑尾炎手术病史,本次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该病史不影响保险公司承保该重大疾病保险。这是最理想的结果,如果将来出险,保险公司将正常赔付。